索引号: | 14252487/2018-00042 | 信息分类: | 科技、教育 / 通告 |
发布机构: | 连云港市科学技术局 | 发文日期: | 2018-12-29 00:00 |
文号: | 连知〔2018〕23号 | 主题词: | |
信息名称: | 关于停止资助未授权发明专利的通告 | ||
内容概览: | 连知〔2018〕23号关于停止资助未授权发明专利的通告根据国家知识产权局办公室《关于开展专利申请相关政策专项督查的通知》(国知办发管字〔2018〕27号)规定和省知识产权局《关于落实国家知识产权局办公室专利质量相关问题通报的通知》(苏知发〔2018〕183号)要求,为提升专利申请质量,避免非正常申请,决定自即日起停止执行《连云港市市级知识产权创造与运用(专利资助)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连财规〔2 | ||
时效: | 有效 |
连知〔2018〕23号
关于停止资助未授权发明专利的通告
根据国家知识产权局办公室《关于开展专利申请相关政策专项督查的通知》(国知办发管字〔2018〕27号)规定和省知识产权局《关于落实国家知识产权局办公室专利质量相关问题通报的通知》(苏知发〔2018〕183号)要求,为提升专利申请质量,避免非正常申请,决定自即日起停止执行《连云港市市级知识产权创造与运用(专利资助)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连财规〔2017〕 5 号)中第七条第(一)款中“对进入实审阶段的发明专利每件资助1000元”的规定。
特此通告。
连云港市知识产权局
2018年12月29日
连云港市知识产权局办公室 2018年12月29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