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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4252487/2019-00011 信息分类: 科技、教育 /决议
发布机构: 连云港市科学技术局 发文日期: 2019-03-26 00:00
文号: 连科〔2019〕20号 主题词:
信息名称: 关于做好省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库2019年度入库企业申报工作的通知
内容概览: 连科〔2019〕20号关于做好省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库2019年度入库企业申报工作的通知各县区科技局(徐圩新区经发局)、财政局:为进一步加快我市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工作,深入实施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小升高”计划,根据省财政厅、科技厅《江苏省高新技术企业培育资金管理办法(试行)》(苏财规〔2018〕12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关于组织开展省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库2019年度入库企业申报工作的通知》(苏科高发
时效: 有效

关于做好省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库2019年度入库企业申报工作的通知

信息来源:连云港市科学技术局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9-03-26 00:00




连科〔2019〕20号


关于做好省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库2019年度入库企业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县区科技局(徐圩新区经发局)、财政局:
为进一步加快我市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工作,深入实施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小升高”计划,根据省财政厅、科技厅《江苏省高新技术企业培育资金管理办法(试行)》(苏财规〔2018〕12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关于组织开展省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库2019年度入库企业申报工作的通知》(苏科高发〔2019〕62号)、《连云港市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实施细则(试行)》(连科规〔2017〕3号)文件要求,现就江苏省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库2019年度连云港市入库企业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各县区科技部门会同同级财政部门负责本地区入库培育企业的组织申报工作。入库企业条件、申报材料、入库程序按照《管理办法》第七条、第八条规定执行。拟申请入库企业进入“省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库入库企业申报信息系统”(网址:http://210.73.128.119/GQSB/SGQ/login.jsp)进行注册登记,并选择所属地区科技部门作为注册机构提交。科技部门负责对其注册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进行审核,对注册无误的企业网上予以受理通过。受理通过后,企业再次登录“省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库入库企业申报信息系统”进行填报。请各县区确保2019年拟新申报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企业(不含曾经被认定过的高企)全部申报入库。各县区要加强入库申报工作与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工作的协同,优先支持通过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的企业申报入库。2017年、2018年已纳入省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库的企业不得重复申报入库。
2、各县区科技部门会同同级财政部门于6月14日、8月15日前分两批将附件1推荐入库企业推荐汇总表(含电子版、科技、财政部门盖章原件一式两份)、企业纸质申报材料(一正一副签字盖章)统一报送至市科技局408室,逾期不受理。各县区须将入库企业2018年度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情况汇总表、入库企业2018年度应纳所得税情况汇总表(见附件2、3)于6月14日前一并上报。
3、各县区财政部门会同同级科技部门负责本地区培育资金下达工作。省培育资金根据地方培育资金对2019年度入库企业投入情况予以奖励。各县区财政部门会同同级科技部门于10月25日前联合行文上报地方培育资金支持纳入省2019年度入库企业情况说明及资金下达文件(见附件4)。以上材料一式两份含电子版表格统一报送至科技局408室。
4、申报企业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须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以及资金使用管理作出承诺,严禁任何形式的弄虚作假行为。同时,企业要自觉接受科技、财政、审计、监察等部门的监督监察,严格执行财务规章制度和会计核算办法。
5、各县区科技、财政部门要高度重视,认真做好入库企业的审核工作,强化风险意识、责任意识,对企业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和入库企业的合规性严格把关,如有需要,可实地核实企业申报信息,确保入库企业符合《管理办法》的有关要求,并作出承诺。各地区科技、财政部门在组织入库企业申报、推荐上报时要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格执行省有关党风廉政建设规定,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科技管理系统全面从严治党工作的意见》(苏科党组〔2018〕16号)要求,把党风廉政建设和申报组织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考核,切实加强关键环节和重点岗位的廉政风险防控,积极主动做好申报的各项服务工作,进一步提高服务质量和办事效率。
6、各地区科技部门要加强对入库企业的跟踪与监督,对发生重大变化(如分立、合并、重组以及经营业务发生变化等)后不符合入库条件的,或在入库申请过程中存在严重弄虚作假行为的,以及培育期间发生重大安全、重大质量事故或有严重环境违法行为的,及时填报“地方上报申请出库企业汇总表”(见附件5),并正式行文报请省科技厅予以出库,取消其培育资格。

市科技局高新处联系人:徐静 孙磊 
电  话:85805561 85808245

附件:1. 省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库2019年度入库企业推荐汇总表
2. 入库企业2018年度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情况汇总表
3. 入库企业2018年度应纳所得税情况汇总表
4. 地方高新技术企业培育资金支持纳入省2019年度入库企业情况说明
5. 地方上报申请出库企业汇总表

连云港市科学技术局       连云港市财政局
   2019年3月26日


连云港市科学技术局办公室               2019年3月26日印发 

附件1
省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库2019年度入库企业
推荐汇总表(      县/区)
序号 企业名称 所在地区 组织机构代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是否上年度销售收入2000万元以下的小微企业
  XX县(区、高新区)  是/否



主管部门信用承诺:
     按照相关要求,我们对以上入库推荐企业的申报材料进行审查,现承诺如下:
     1. 企业提交的申报资料完整齐全、真实有效;企业符合《江苏省高新技术企业培育资金管理办法(试行)》规定的入库条件;
     2. 本主管部门在审查推荐过程中,无违规推荐、审查不严等失信行为;
     3. 按照相关管理规定,切实履行了主管部门管理职责,如有失实或失信行为,本部门将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并按照《江苏省高新技术企业培育资金管理办法(试行)》等相关规定,承担相应责任。

县区科技部门(盖章)          县区财政部门(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注:所在地区是省级以上高新区的需注明高新区名称。

附件2

入库企业2018年度通过高新技术企业
认定情况汇总表

主管部门:县区科技部门(盖章) 
序号 企业名称 所在地区 高新技术企业证书编号
  XX县(区、高新区) 










注:所在地区是省级以上高新区的需注明高新区名称。



附件3
入库企业2018年度应纳所得税情况汇总表

主管部门:县区科技部门(盖章) 
序号 企业名称 所在地区 应纳税所得额 实际应纳所得税额
  XX县(区、高新区)  










注:所在地区是省级以上高新区的需注明高新区名称。



附件4
地方高新技术企业培育资金支持纳入省2019年
度入库企业情况说明(       县/区)

单位:万元
类别 地方培育资金投入金额 地方培育资金下达文件 地方培育资金管理办法或实施细则 备注


县区科技部门(盖章)        县区财政部门(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说明:地方培育资金投入金额是指地方高新技术企业培育资金对纳入省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库的2019年度入库企业支持的金额,需提供资金下达文件等佐证材料,省级以上高新区设有地方高新技术企业培育资金的须单列。





附件5
地方上报申请出库企业汇总表

主管部门:县区科技部门(盖章) 
序号 企业名称 所在地区 组织机构代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入库时间 出库原因
  XX县(区、高新区)   










注:出库原因填写企业发生重大变化情况(如分立、合并、重组以及经营业务发生变化等)或发生《管理办法》第十八条所列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