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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425836-0/2018-00013 信息分类: 其他 /
发布机构: 连云港市科学技术局 发文日期: 2018-05-29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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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 连云港市科学技术局2017年度部门预算
内容概览: 连云港市科学技术局2017年度部门预算第一部分部门概况一、连云港市科学技术局主要职能(一)牵头拟订全市科技发展规划和政策,起草相关地方性行政措施和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时效: 有效

连云港市科学技术局2017年度部门预算

信息来源:连云港市科学技术局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8-05-29 00:00

连云港市科学技术局2017年度部门预算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连云港市科学技术局主要职能

(一)牵头拟订全市科技发展规划和政策,起草相关地方性行政措施和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二)负责编制和组织实施科技攻关、科技成果转化专项资金等各类科技计划,负责统筹协调应用技术研究、前沿技术研究、重大社会公益性技术研究及关键技术、共性技术研究,牵头组织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重要领域的重大关键技术攻关,负责本级科技部门经费预决算及经费使用的监督管理。

(三)提出科技体制改革的政策和措施建议,推进科技体制改革工作和区域创新体系建设。

(四)指导重大研发机构、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科技公共服务平台等科技基础设施的建设,提出科研条件保障的规划和政策建议,推进科技基础条件平台建设和科技资源共享。

(五)会同有关部门拟订高新技术发展及其产业化的政策措施,指导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高新技术特色产业基地等各类科技创新创业载体的建设。

(六)牵头拟订促进产学研结合的政策措施,指导科技成果转化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激励企业创新的政策措施,推动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建设。

(七)组织拟订科技促进农村和社会发展的政策措施,组织实施现代农业科技创新工作,指导科技示范推广基地的建设,促进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农村建设和社会建设。

(八)负责科学技术奖评审的组织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订科技人才队伍建设规划,提出相关政策建议。

(九)制定科普规划和政策,拟订促进技术市场、科技中介组织发展政策,制定科技保密管理办法,负责相关科技评估管理和科技统计管理。

(十)制定科技合作和交流的政策措施,组织开展国际技术转移工作,根据市政府授权,承办全市对外科技交流合作中相关团组、人员出国(境)有关事项。

(十一)贯彻实施国家专利及知识产权的法律法规,拟定相关发展规划、工作计划及政策措施并组织协调实施。

(十二)负责组织协调全市知识产权有关工作,推动知识产权保护工作体系建设,处理和调解专利纠纷,查处假冒冒充专利行为,承担规范专利管理基本秩序的责任。

(十三)组织研究全市有关知识产权方面的重大问题,组织促进专利实施,指导企事业单位专利工作,负责全市专利信息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推动专利信息的传播应用,组织建立知识产权预警和维权援助机制。

(十四)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2017年主要工作任务和目标

2017年,全市科技创新工作的总体思路是,深入贯彻落实国家、省创新大会精神和省市党代会精神,紧紧围绕“两聚一高”目标任务,以“聚力科技创新、助力产业强市”为主题,以体制机制创新为引领,以高端项目、高新企业、高新产业为主抓手,高效精准开展产学研合作,强化技术与经济融合,大力营造“双创”氛围,充分发挥科技创新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中的关键核心作用,加快“产业强市”发展动力转换,推进创新型城市和区域性产业科技创新中心建设,力争2017全市全社会研发投入(R&D)占GDP比重达1.85%,确保超过1.80%,科技进步贡献率达到54%,高新技术产业产值突破2500亿元,占规上工业产值比重达到39.5%;确保国家知识产权试点城市顺利通过验收;做好国家农业科技园区验收各项准备工作。

一、深化体制机制创新,激发创新创业活力。持续开展科技创新“40条”政策贯彻落实,重点做好政策配套和科技服务加大“40条政策“在本地的贯彻落实力度,进一步落实”两员“职责,健全服务网络,加大宣贯工作力度,创新宣贯的形式、途径和载体。建立健全市政府推进部省属科研院所与连云港市融合发展联席会议制度。加强我市企业与中科院系统对接,推动中科院科技成果在我市的转移转化。全年举办本地高校院所产学研专项活动、难题会办会等5场次以上,遴选发布本土高校院所先进技术成果100项,服务全市各县区、板块对接中科院系统资源5次以上,选派市内外30名科技人员赴企业担任科技副总。举办中国科学院院所长高端论坛走进连云港等活动制定出台创新型城市建设推进方案。分解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区域性产业科技创新中心和创新型城市建设的实施意见》。根据科技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建设创新型城市工作指引》的要求,充分发挥国家创新型城市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协调作用,落实各项保障措施,从改革政策落地、创新要素集聚、创新成果转化、创新企业培育、创新载体建设等十个方面积极推进创新型城市建设,加强建设方案任务落实和监测评价。扎实推进基层科技创新体系建设,立足县区、乡镇的发展基础及资源禀赋,发挥县域经济的比较优势,推动更多的县区及乡镇创建省级创新型县区、创新型乡镇,打通全市科技创新血脉的“大循环”。打通多元融资渠道,推进科技与金融融合发展。缓解科技型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探索创新科技投融资机制,综合运用贷款风险补偿、贷款贴息、担保费补助、专利权质押融资补助、创业投资引导等方式,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和放大作用。重点推进专利权质押融资和“苏科贷”,探索设立市创业(天使)投资引导基金,健全科技金融风险分担机制,建立覆盖全市的科技金融风险补偿资金池和备选企业库,开展首投、首贷、首保、首担试点,大力推广“孵化+创投”新模式,加大对科技型企业的金融支持力度。全年发放“苏科贷”贷款2亿元以上,知识产权质押贷款达到2000万元以上。继续深化科技计划体制改革。围绕市科技局确定的中心工作,优化科技计划布局与经费资源配置,明确主攻方向,扩大贴息、后补助范围,提高财政科研资金使用效益。修订《连云港市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细化管理流程与责任规定;升级改造现有市级科技计划管理平台,优化服务功能,提高运行效率。

二、建设高水平研发平台,推进产业发展迈向中高端水平。立足现有企业研发机构,提升机构建设层次。按照“技术力量再加强,装备水平再提升”的要求,制定《连云港市企业研发机构建设促进行动方案》,集成各部门资源支持企业研发机构建设,按照“有技术人员、有固定场所、有研发经费、有科研设备、有具体研发方向”的要求,引导和支持大中型工业企业普遍建立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重点实验室等研发机构;引导有条件的中小企业立足实际自建或依托高校院所共建研发机构;加快院士工作站、研究生工作站等人才工作站点建设,推动高层次科技人才向企业集聚。全年新建省级以上研发机构(人才站点)20个以上,大中型工业企业及规上高企研发机构建有率达到85%以上。立足服务中小企业建立公共服务平台,降低中小企业创新成本聚焦“三新一高”产业,依托市科技创业服务中心,逐步构建集知识产权、技术转移、检验检测、咨询认证、创业培训、孵化创投为一体的服务平台,使其成为科技服务业集聚区,为科技型中小企业提供一条龙服务,力争年内入驻科技服务企业20家,推荐申报省级科技服务业集聚区。聚集各类政策和资金要素倾力打造东海硅材料、开发区原创化学药和高新区智能制造等三个科技创新中心。推动连云港地区高校院所和企业建设一批开放实验室,纳入市大仪网统一管理,共享科技资源,开展标准化服务。制定出台《连云港开放实验室管理办法》及《连云港市大型科学仪器设备共享服务管理办法》,到2017年底,市大仪网入网服务机构超过20家,共享服务设备原值超过1亿元。立足集聚优势资源重点推进校地共建研究院建设。着力推进南大研究院、南理工研究院、南工大研究院等重大产学研创新载体建设,按照各自建设特色,整合国内外优势科技资源,打造一批具有核心竞争力的科技创新团队,搭建一批高水平的科技创新平台,着重加强科技成果产业化过程中的中试平台建设,推动研究院核心技术成果的产品化与产业化,提升连云港市科技成果转化的能力。立足临港产业,探索建设以企业为主体的特色产业技术研究院。围绕全市重点产业布局平台载体,加速人才、项目向产业集聚。提升产业公共研发能力,依托临港产业发展龙头企业和研发机构,建设产业技术研究院。借鉴省产业技术研究院组织架构,确立组织运行机制。探索以“一所两制”为特征的研究所建设机制、以“合同科研”为特征的技术开发机制、以“项目经理”为特征的项目组织机制以及以“股权激励”为特征的衍生企业培育机制,努力打通“科学”到“技术”转化的通道,推动重大基础研究成果加快产业化,努力将产研院打造成为全市汇聚人才的蓄水池、创新项目的发源地。重点支持东南大学连云港产业技术研究院、盛虹石化产业研究院、中蓝连海环保产业研究院和以三家钢企主导的钢铁产业研究院,年内力争建成1家。大力支持中科院能源动力研究中心申报国家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和预研项目研究,以及科技成果在徐圩新区石化产业的转化应用。

三,培育招引高新企业,加快产业技术创新与成果转化。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引导创新要素向企业集聚,纵深推动企业主导的产学研合作,促进企业真正成为技术创新决策、研发投入和成果转化的主体。鼓励企业与高校院所进行产学研合作,市场导向明确的科技计划项目由企业牵头组织实施。发挥行业骨干企业主导作用,联合上下游企业和高校、科研院所等构建一批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支持联盟承担重大科技成果转化项目,探索联合攻关、利益共享、知识产权运营的有效机制与模式。围绕企业创新发展,成立连云港市高校院所服务地方产业暨技术转移联盟;重点推进与南京大学、东南大学、中科院系统等高校院所开展产学研合作;举办产学研专项活动10场;新增校企联盟50家,发布技术成果500项。围绕集聚国际创新资源,引导企业开展国际技术引进和联合研发,建立紧密合作关系。推进创新型企业梯队建设。推进落实市企业培育三大行动计划,制定《连云港市科技型企业“小升高”培育行动方案》,以培育、招引高新技术企业为重点,建立完善科技型中小企业库,滚动建立“N+2”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库,逐步推进200家高新技术企业后备企业具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条件,加速形成创新型企业梯队,激发创新创业活力。落实各项减税清费政策,切实降低企业成本。全市入库培育的科技型中小企业总数力争达到400家,新增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30家以上,总数突破260家。着力推进建设专业化众创空间,发展众创社区,构建“创业苗圃-孵化器-加速器”产业孵化链。突出企业主导,引导建设专业化众创空间,力争高新区众创社区列入首批省级20家众创社区试点,争取更大政策支持。在高新区试点建设“创业苗圃-孵化器-加速器”产业孵化链条。争取创建国家级众创空间、国家级孵化器各1个,建设2家专业化众创空间(星创天地);培育、推荐淮海工学院大学科技园创建国家级大学科技园。加快推进产业技术创新与科技成果转化。细化落实《连云港市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行动方案》,启动实施重点研发、重大科技成果转化两大专项,以突破核心技术、开发高附加值高新技术产品为考核导向,部署“三新一高”、海洋科技、工业大数据应用等重点科技攻关专题。全年开发省级高新技术产品160项,组织实施50项左右重点产业科技创新及成果转化项目。

四、实施知识产权战略,增强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与保护能力。增强知识产权创造能力。优化专利结构,提升发明、实用新型与企业专利比重。强化企业知识产权管理标准化建设,打造知识产权密集型企业。开展高价值专利培育工作,推动企业、高校院所、知识产权服务机构加强合作,在我市新医药、新材料、装备制造等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创造一批创新水平高、权利状态稳定、市场竞争力强的高价值专利,形成一批核心专利或专利群。力争新增知识产权贯标创建企业50家,新获批1家省高价值专利示范培育中心、海州区积极创建国家知识产权强县示范;万人发明专利拥有量确保达到5件以上。PCT专利总量和万人有效发明专利拥有量苏北领先。确保国家知识产权试点城市顺利通过考核验收。增强知识产权运用保护能力。开展 “知识产权执法维权护航”、“闪电”等专项行动,推进专利行政执法工作常态化。完善维权援助机制,争取设立江苏省知识产权维权援助中心连云港分中心,加强知识产权行政和司法的衔接工作。加强专利行政执法队伍和能力建设,推进执法重心下移,提高基层执法人员的办案能力。增强知识产权服务能力。引导知识产权服务机构加快发展,支持开展专业化、品牌化服务。加快市知识产权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建成主导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专利数据库。深化与北京东方灵盾、省专利信息服务中心等高端专业机构合作,加快知识产权人才培养,为企业开展专业化服务。帮助100家企业消除“零专利”状态,培育认定20家知识产权优势企业。

五、创新工作体制,提升科技服务水平。构建创新园区的绩效考评体系。把构建高新区、经开区、特色产业园区的产业创新体系作为重中之重,加快推进创新型城市建设。紧扣科技园区创新能力、创新投入、成果产出、知识产权保护等方面,制定指标科学的考核体系,提升园区创业人才、公共服务、创新创业载体等支撑要素集聚水平。支持市高新区争先进位和“121”产业体系构建,推进优势资源向高新区集聚;鼓励、支持有条件的县区创建省级高新区。以国家级农业科技园区建设为依托,着力做好推进科技特派员工作站进园区、创新平台进园区、农村服务超市进园区、星创天地进园区、科技金融进园区等“五个推进”工作。健全科技服务工作推进机制,提升科技服务落小落细落地水平。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开展“双进双促”强市富民活动的决策部署,重点围绕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入库企业,开展以“三联三问三帮”为主要内容的科技服务年活动,即:联谊科创人才,问其所盼、帮其双创;联络科创企业,问其所急、帮其解忧;联系科创项目,问其所难、帮其落地。同时建立市级科技计划重点研发及成果转化项目库,落实市级科技计划项目数及资金额在入库高新技术企业“两个80%”的目标任务。实行企业难题会办制度,对本局难以解决的涉企事项,及时提请相关单位会商解决或上报市政府研究。制定服务工作方案,进一步细化服务,明确重点服务对象、企业需求、服务内容、计划安排及保障措施等,将服务企业工作列入重要工作日程,把工作责任落实到局领导和相关处室,集中力量帮助企业解决发展中遇到实际问题,真正将科技局打造成科技人才之家和科创企业之家。全年开展各类政策宣讲、培训活动不低于15个场次,落实科技减免税10亿元以上。强化科技招商工作。突出优势产业,以引高新企业落户、引研发团队入驻、引技术转化为主要内容,以点对点、面对面,小分队对接为主要形式,以发达地区高新区、高新企业和国内名校名院,特别是中科系和省内名校作为主攻方向,精准开展产学研对接和科技招商。充分发挥市级众创服务联盟的作用,支持其开展2场以上大型“双创”对接活动、举办医药或新材料领域行业创新大赛,吸引更多市外人才及科技成果涌入我市。推荐高层次人才50人以上,组织科技企业专项引才活动2场次以上。

 

三、内设机构及直属单位

内设机构:办公室、政策法规处、发展计划处、高新技术发展及产业化处、农村科技处、科技成果与技术市场处、产学研合作处、专利执法处、知识产权管理处、监察室。

直属单位:连云港市知识产权局、连云港市生产力促进局、连云港市科技情报研究所。

第二部分 连云港市科学技术局2017年度部门预算表(附件)

第三部分 连云港市科学技术局2017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支预算总表情况说明

连云港市科学技术局2017年度收入预算总计1396.69    万元,支出预算总计1396.69万元,与上年相比收、支预算总计各增加119.62万元,增长9.4%。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工资调整。其中:

(一)收入预算总计1396.69万元。包括:

1.财政拨款收入预算总计1396.69万元。

(1)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算1396.69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119.62万元,增长9.4%。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工资基数上调。

(二)支出预算总计1396.69万元。包括: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35万元,主要用于市科技局机关和市知识产权局开展科技事务、知识产权事务而发生的项目支出。与上年相比减少4.6万元,减少11.6%。

2.科学技术(类)支出1257.35万元,主要用于知识产权平台建设、创新型城市建设、高新技术产业发展、产学研工作、连云港科技合作恳谈会、国家农业科技园区等专项业务支出。与上年相比增加107.17万元,增长9.3%。

3住房保障支出104.34万元,主要用于市科技局及事业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发放提租补贴支出。与上年相比增加17.05万元,增长19.5%。

此外,基本支出预算数为 992.92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85.36万元,增长9.4%。主要原因是工资调整。

项目支出预算数为403.77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34.26万元,增长9.27%。主要原因是项目扩展。

二、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连云港市科学技术局本年收入预算合计1396.69万元,其中: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396.69万元,占100%;

三、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连云港市科学技术局本年支出预算合计1396.69     万元,其中:

基本支出992.92万元,占71.1%;

项目支出403.77万元,占28.9%;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情况说明

连云港市科学技术局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预算   1396.69万元,支出总预算1396.69万元。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119.62万元,增长9.4 %。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工资调整。

五、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情况说明

连云港市科学技术局2017年财政拨款预算支出 1396.69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119.62万元,增长9.4%。主要原因是工资调整,人员增加。

其中:

(一)一般公共服务(类)

1.知识产权事务(款)专利试点和产业化推进(项)支出35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4.6万元,减少11.6%。主要原因是项目经费精减。

(二)科学技术(类)

1.科学技术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支出624.17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26.27万元,增加4.4%

2. 科学技术管理事务(款)其他科学技术管理事务(项)支出170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135万元,增加386%,主要原因项目扩展。

3.科技条件与服务(款)机构运行(项)支出264.41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42.04万元,增加18.9%,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

4. 科技条件与服务(款)技术创新服务体系(项)支出106.92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40.08万元,减少27.27%,主要原因是项目经费精减。

5. 科技条件与服务(款)科技条件专项(项)支出91.85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16.06万元,减少14.88%,主要原因是项目经费精减。

(三)住房保障(类)

1.住房改革(款)住房公积金(项)支出74.18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12.11万元,增加19.51%,主要原因是工资调整。

2. 住房改革(款)提租补贴(项)支出30.16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4.94万元,增加19.59%,主要原因是工资调整。

六、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表情况说明

连云港市科学技术局2017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   992.92万元,其中:

(一)人员经费874.49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社会保障缴费、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退休费、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二)公用经费118.43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情况说明

市科技局2017年无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

八、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情况说明

市科技局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1396.69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119.62万元,增长9.4%。主要原因是工资基数上调。

九、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情况说明

市科技局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992.92万元,其中:

(一)人员经费874.49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社会保障缴费、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退休费、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二)公用经费118.43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十、一般公共预算机关运行经费支出预算表情况说明

2017年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机关运行经费预算支出118.43万元,比2015年增加51.89万元,增长77.98%。主要原因是增加了商品和服务支出中的定额部分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预算表情况说明

本表反映部门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资金安排的“三公”经费情况。

市科技局2017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支出26.95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三公”经费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2.5万元,占“三公”经费的9.3%;公务接待费支出24.45万元,占“三公”经费的90.7%。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预算支出0万元,与去年相同。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预算支出2.5万元。其中:

(1)公务用车购置预算支出0万元,与去年相同。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支出2.5万元,本年数小于上年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下属事业单位开始公车改革。

3.公务接待费预算支出24.45万元,与去年相比基本不变。

市科技局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会议费预算支出41.21万元,与去年相比基本不变。

市科技局2017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培训费预算支出19.26万元,本年数大于上年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提高培训规模。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指由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的财政拨款数。

二、一般公共预算:包括公共财政拨款(补助)资金、专项收入。

三、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包括专户管理行政事业性收费(主要是教育收费)、其他非税收入。

四、其他资金: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

五、基本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定额)。其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六、项目支出:包括编入部门预算的单位项目、市级重点项目支出安排数等。

七、单位预留机动经费:指预算单位年初预留用于年度执行中增人、增资等不可预见支出的经费。

八、“三公”经费:指市级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九、机关运行经费: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