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我市重点企业研发和相关情况统计调查的通知
各县区科技局、徐圩新区经发局、高新区科经局,各有关单位:
为及时掌握我市重点企业研发活动基本情况,为政策制定、科技管理、高质量发展研发数据监测等提供参考依据,根据省高质量发展考核研发活动指标数据采集方案和《关于同意〈连云港市重点企业研发和相关情况统计调查制度〉的批复》(连统法﹝2020﹞2号)文件,现组织开展重点企业研发和相关情况统计调查。具体如下:
一、调查对象
上一年度107-2表中填报内部研发经费支出排名全市前列的列统规上企业。
二、调查内容
连云港市重点企业研发及相关情况季报(表号:kjyf-01表)。
三、调查方法
重点调查,由被调查单位填报。《连云港市重点企业研发和相关情况统计调查制度》、调查企业名单和汇总表(模板)请在kjjfzc123@163.com邮箱下载。
四、组织实施
本调查由市科技局组织,各县区(功能板块)科技主管部门具体实施,各级统计部门做好统计业务培训、指导工作。各被调查单位于季度末次月12日前完成报表填报,签字盖章(一式两份)报送至县区科技主管部门,由县区科技主管部门核查汇总后,于15日前报送到市科技局。
五、注意事项
填报单位要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相关规定,做到准确全面,不得虚报瞒报,同时做好相关佐证台账资料的配套管理工作。
联系人:杨华林(85805356)
邮箱:fzc85805356@126.com
连云港市科学技术局
2021年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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