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获悉,灌南县今年财政发放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奖补资金529万元。
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奖补资金是对省培育入库企业和通过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企业奖补,省培育入库企业省财政每家企业给予5万元奖励,县财政每家企业给予6万元奖励,通过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企业省财政每家企业给予15万元奖励,县财政每家企业给予20万元奖励。省县财政对省培育入库、通过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和省培育库期间税收增长比较高的江苏珀然轮毂有限公司等30家企业发放奖补资金共主计529万元,培育奖补资金主要用于高新技术企业要求的技术创新,重点用于开展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新业态创新及有关人才奖励。
灌南县随着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企业数量增加,必将引领更多企业向高新技术与高新产品转换,在产业结构优化调整和经济发展方式转变中的示范带头作用日益显现,促进全县经济高质量发展。 (陈树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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